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受不了丈夫黃湯下肚後就性情大變,屢屢施暴,甚至質疑自己「討客兄」,讓黃姓婦人忍無可忍,為了能脫離這樣的惡夢,揭開藏了23年的秘密。
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婦與丈夫結婚20多年,有3名子女,去年丈夫喝醉後對她拳打腳踢、辱罵三字經,黃婦驗傷後申請保護令。丈夫懷疑她分居後跑回娘家,竟到黃婦娘家門口大呼小叫,讓黃婦決定離婚。
▲圖/翻攝百度
為了順利離婚,黃婦當庭揭開藏了23年的秘密,稱自己的母親與丈夫的母親是親姊妹,所以兩人是四等親的表兄妹,依法不能結婚。
丈夫則說,當初戶政機關既然核准兩人結婚登記,就沒有違法,因想用女兒名下不動產借貸,加上懷疑黃婦工作的麵攤老闆有重大犯罪前科,多次勸阻不要去,黃婦不肯讓步,甚至提前1小時去上班卻未告知,感覺被騙,才會罵「不要臉」,並沒有指她「討客兄」。
法官認為,依民法第983條規定,四等親的表兄弟姐妹不可結婚,判決兩人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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