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司改會、冤獄平反協會等團體為了羅明村案,今(23)日上午陪同羅明村的女兒到最高檢察署,替羅明村聲請第49次非常上訴。羅小姐哭訴,如果可以公審這件案子,想讓大家看看辦案人員是怎麼非法取供、怎麼串供,希望能翻案讓父親回來。檢察總長顏大和表示,等收到狀後,若符合聲請非常上訴的要件,再決定。
▲羅明村女兒。(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羅小姐表示,去看蒐證錄帶,錢從頭到尾兜不攏,就連有罪判決中的指認者,是他們去交付賄款,但竟然連父親長相都指認不出來;另外,父親心臟不好,根本沒辦法完成測謊,但測謊人員卻自行簽名表示完成,在沒有人證、事證、物證外,除了行賄被告的指認,就連這些人最後也坦承是辦案人員要他們這樣做,這樣做可以減刑、會讓他們提早跟家人團聚,這些在錄影帶中都看得到。
▲司改會、冤獄平反協會陪同羅小姐到最高檢察署前開記者會。(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曾在新莊分局刑事組擔任組長的羅明村,1997年間被控因轄區「新樹林餐廳」發生槍擊案,黃漢旗等人被指涉案,黃打電話向羅表示槍擊案非他所為,羅要他出面說明,但他承諾會找人出來頂罪,並且不會失禮「禮數」會照給,請羅幫忙不要追究其他,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一、二審被判有罪後,2002年高院更一審逆轉改判無罪,但檢方逾期上訴,最高法院未查,撤銷無罪判決再度發回,最後羅明村遭判13年定讞。據悉,羅明村於2009年判刑定讞後即離開台灣,尚未入監服刑。
▲司改會副執行長陳雨凡律師主張,檢方逾期上訴,更一審就該無罪定讞。(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司改會表示,羅民村及家人多年來不斷喊冤,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多達48次都被拒絕,理由是應該向高院提起再審,因此轉而向高院聲請,然而本月16日高院則以羅明村案應向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裁定駁回,理由是當年更一審判決無罪後,檢察官「上訴逾期」,羅案早已無罪定讞,要糾正這個錯誤依法只有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一途。司改會認為,檢方、院方互推皮球,特地前往最高檢察署前表達訴求。
▲司改會上演互推皮球行動劇。(圖/記者潘千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