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20歲的莊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13歲少女小愛(化名),兩人隨即陷入熱戀,但莊男不顧對方尚未成年,竟要求小愛在巷弄幫他口交,甚至傳訊表示:「老婆,想看ㄋㄟㄋㄟ」,希望小愛傳上空照給他過乾癮,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莊男2年徒刑,考量雙方達成和解,予以緩刑5年。
檢警調查,莊男與小愛從今年3月開始交往,莊男明知小愛才13歲,目前仍就讀國中一年級,他竟將對方帶到樹林區某巷弄內,要求小愛幫他進行口交,隔天莊男食髓知味,又帶小愛至某公寓頂樓,再次要求對方口交得逞;不僅如此,今年3月8日,莊男透過臉書私訊功能,傳給小愛「老婆」、「想看ㄋㄟㄋㄟ」、「我要看到全部啦!」、「ㄋㄟㄋㄟ照片」等字句,希望小愛傳上空照給他欣賞。
小愛事後向社工提及此事,母親得知後憤而提告,莊男應訊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莊男法律觀念淡薄,影響小愛身心發展甚鉅,念及兩人為男女朋友,莊男在交往後有親密接觸,對於彼此身體慾望甚烈,未能克制性慾衝動,遂於兩情相悅之下犯案,惡性不算重大,加上莊男與家屬以5萬元和解,小愛亦不願提告,因此予以緩刑5年。
▲莊男要求13歲女友小愛口交並拍攝「ㄋㄟㄋㄟ」照片。(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