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遭檢方起訴偽造文書案,全案在新竹地院審理時,李告御狀,指稱對方行賄司法人員才能脫身,強調是北檢某檢察官開庭時所說,不過法院勘驗北院開庭光碟,發現李說謊,依誹謗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7)日仍判處拘役30天,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李全教涉嫌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遭檢方起訴,新竹地院2016年4月15日開庭,李當庭公開指稱原告徐姓男子是一個詐欺背信的慣犯,身上背了很多案件的人,李強調自己完全沒有前科,並聲稱徐男許多案件可以脫身,都是因為慣於使用行賄的手法。案經徐男提起自訴,李全教辯稱指述,徐男行賄是有所本,是在台北地院出庭時,聽聞檢察官斥責徐姓男子行賄,且這些話是為了替自己辯解。不過新竹地院向台北地院調取偵訊光碟,根本就沒有檢察官斥責徐姓男子行賄之事,有的庭甚至連李全教本人都沒有出庭。
▲李全教。(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