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11年前跟建商「日勝生」在小碧潭站開發「美河市」建案傳出弊案,前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前課長王銘藏涉嫌圖利日勝生,被依涉犯偽造文書、貪汙圖利等罪嫌起訴並求處重刑。一審依圖利罪,重判高男10年、王男判4年,但高等法院僅認定2人觸犯公務員行使偽造私文書,今(27)日改判高男4年、王男改判2年,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高院認為,高嘉濃有假造鑑定報告,但鑑定報告跟權益分配欠缺關聯性,儘管沒有圖利罪,但高為了順利推展協議,偽造鑑定報告的行為,仍惡性重大;王銘藏因坦承犯罪,因此給予自新機會。
▲高嘉濃。(圖/資料照片)
一審認為,高嘉濃偽造旭洲公司所出具的正式驗收鑑定報告書,而且提高日勝生的建物建造成本的直接工程費用,再指示知情的王銘藏,利用假的鑑定報告書去計算直接工程費用,再違反規定把16%改成18%,讓日勝生在權益分配時,能得到更高的分配比值,造成北市府損失5億900萬586元,依圖利罪,判高嘉濃10年、王銘藏判4年,案經上訴,二審改判高4年,王改判2年,緩刑5年,且要支付公庫100萬元,可上訴。
▲王銘藏。(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