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松斌、丁心雅/台北報導
林依晨之前拒當房產代言人,傳出就是因為不想當炒房元兇。今(30)日林依晨出席活動時表示,買房子是很多人一輩子的目標,現在房價真的高得離譜,而且她自己買房過程也很辛苦,因此她不想變成那個鼓勵大家多買房子的那個人。
林依晨她難得從英國回台灣,以一身白色洋裝出席電影宣傳活動,挑劇本向來很嚴格的她,就連廣告代言也絕不亂接,之前更拒絕擔任房地產代言人。
林依晨表示:「台灣房價真的高得太誇張了,又多是因為炒作造成的,所以我覺得房子真的自己夠住就好,沒有必要到好像鼓勵人家多買。」
講起買房過程,林依晨還是難掩感嘆。因為她出道後,先花三年時間幫家裡償還千萬債務;之後才開始買房大作戰,將自己收入分成10等份,自己只花1/10,3/10要負擔家人開銷,其餘的6成則全部存下來當買房基金。如此規劃之下才總算在3年多前,砸3千多萬買了光復南路上的中古大樓裡的一層,和家人住在一起。
雖然不是走豪宅路線,但這棟大樓地點就在國父紀念館附近,交通非常方便。儘管屋齡已經10多年,但因為在精華地段,目前附近行情每坪大約108萬,獲利將近一倍。(整理:實習編輯賴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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