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47歲鍾姓國小音樂老師,去年5月16日上音樂課時,覺得一名12歲李姓學生吵鬧,影響其他同學學習,竟拉扯李童的頭髮、耳朵,更當著其他同學面前斥責李童「沒家教」等語;李童家長事後得知氣得告上法院,經屏東地檢署以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屏東地院日前判決中師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鍾師對於判決結果不願多談,僅表示將了解判決理由後,再與律師研議是否會上訴。
判決書指出,鍾姓女教師遭起訴後,仍辯稱當時是老師在課堂上對學生所為不當言行的必要管教。法官則引用依《教師法》第17條訂定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規定,認為管教學生應適性發展,不得採取違反比例原則管教,造成學生身心受侵害,認定鍾姓女教師的主張未符教師管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