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宜蘭報導
宜蘭縣1名31歲的康姓男子,為了挽回陳姓前女友的心,竟威脅對方不復合就對現任男友開槍,陳女只好坐上康男的車,2人一同來到汽車旅館後,康男還拿出玩具槍說:「要死就一起死!」,陳女趁隙聯絡上認識的新北市警員,由於陳女被康男帶往宜蘭,新北警方遂轉報宜蘭警方,順利營救出陳女,康男則遭逮捕後送辦,全案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康男從前年9月開始與陳女交往,直到去年6月才分手,隔月陳女申請暫時保護令,未料康男為了挽回陳女,竟無視保護令的存在,直接前往台北車站等待陳女下班,並在陳女進入捷運站時將人拉走,康男眼見陳女不願談復合,遂聲稱要對現任男友開槍,陳女因心生畏懼而上車,康男便開車在台北亂繞,並要求陳女與現任男友分手,還強搶對方手機,再將人載至南港區的汽車旅館。
兩人進入旅館後,康男又回到車上拿東西,陳女趁隙打電話報警,未料電話才剛接通,康男就拿了玩具槍進到房間,先佯稱他想要自殺,再大喊:「要死就一起死!」,陳女不敢與警方對話,只能將手機暫放一旁,並藉由康男的高聲對話,讓接電話的警員了解狀況,但警方根據陳女手機定位地點,仍找不到2人蹤跡;由於退房時間將至,康男又載著陳女前往宜蘭,陳女不斷哀求要回家,康男卻恍若未聞,2人抵達宜蘭後,陳女利用康男與友人見面的空檔,透過通訊軟體向認識的新北市賴姓警員求救,賴員遂通知宜蘭分局協助營救出陳女。
康男應訊時辯稱,他找陳女單純是要聊天,並沒有強迫對方上車,亦沒有不讓陳女打電話回家,掏出來的槍也是玩具槍,一再強調他是有話要向陳女說清楚,但檢察官根據陳女證詞、賴員通訊軟體內容及報案紀錄等證據,加上陳女已申請暫時保護令,遂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康男。
▲康男拿出玩具槍威脅前女友「要死一起死」。(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