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部分民眾會使用LINE群組分享色情影片,但高雄一名沈姓男子在群組內上傳12部未成年少女性愛影片,被警方查獲移送,沈男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被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8日下午6時許,沈男以暱稱「H.U」的帳號,將12部未成年少女性交影片傳送至494名成員的「自拍霸王」LINE群組內供成員觀賞,後被員警執行網路巡邏循線查獲,沈男到案供稱也坦承犯行,員警也在沈男手機多張對話記錄、影片截圖,訊後移送法辦。
高雄地院認為,沈男分享未成年少女性愛影片,助長偏差觀念散布、危害社會善良風俗,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之影片罪,判刑3月,如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示意圖,與新聞當事人無關/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