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黃姓婦人,日前到地政事務所申請資料,但因為沒有帶法院公文,被承辦人員拒絕。沒想到婦人第2次來卻是帶著員警,直接將文件拿走。民眾目擊,擔心這麼容易就能拿到資料,恐怕有個資外洩的疑慮。警方澄清,原來婦人與地政事務所有糾紛要提告,檢察官有指示,才會請警方到場陪同索取文件。
▲婦人帶警方上地政事務所要資料。
粉紅外套婦人來到地政事務所要申請資料,承辦人員說需要法院公文才能申請。婦人第2次又來,還帶了警察陪同。
民眾:「你就這樣直接給她喔?」
承辦人員:「我主管說有警察啊,她有帶警察來啊。」
一旁民眾嚇一跳,警察來,承辦人員就把資料交出去,難道有警察就免公文,個資根本全都露?
資深律師張立宇:「如果逾越(個人)部分的範圍,可能需要藉由法院的通知書來協助查詢,這樣才不會涉及違反個資法。」
原來婦人不是來申請資料,居然是來告地政事務所。當時婦人坐在櫃檯前填資料,離開沒拿走,警方陪同來拿。
▲地政事務所。
新莊偵查隊副隊長張志誠:「對地政所的主任、課長、承辦人來提出隱匿公文洩漏個資的告訴,檢察官指示警方會同當事人到地政所觀覽當時的監視。」
▲地政事務所索取他人個資需法院公文或公務機關協調。
確定沒有個資外洩的疑慮,但卻延伸出案外案。婦人和地政事務所有什麼過節不得而知,一般民眾到地政事務所申請資料,依據個資法只能調閱自己的資料。但如果涉及他人個資則需要法院公文,或是公務機關協助才能申請。這回婦人大動作帶員警來,引發個資外洩疑慮,還好只是誤會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