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補習班梁姓導師不滿2名小學生上課嬉鬧不聽制止,日前先要求2人面對面,接著用膠帶綑綁2人身體,其中1名小學生回家後向家長告狀,家長怒向該名班導提告。法官認為,導師管教過當,依強制罪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民事部份另判賠4萬元,均可上訴。
▲老師用膠帶綑綁小學生挨告。(資料照/示意圖)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劉姓及洪姓學童日前上英文課時,大聲嬉鬧搗蛋,英文老師見制止無效,只好通報梁姓導師。梁姓導師為了懲罰2名學童,先要求2人面對面站好,接著用膠帶將2人頭部至腹部都綑在一起,時間長達5分鐘。
事後其中一名學童覺得身心受創,回家向家長告狀,家長怒向該名班導提起刑事妨害自由及民事損害賠償告訴,檢方經過訊問後,決定起訴該名梁姓導師。
法官審理時則認為,處罰小學生也要合乎比例原則,梁姓導師用膠帶綑綁2童,管教過當,恐對小學生身心發展造成不良影響,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處拘役40天,民事部份另判賠4萬元,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