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了充實台灣專業人才,立法院去年10月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的簽證、居留等待遇,鼓勵外國專才來台工作。行政院長賴清德今(25)日在行政院會中裁示,該法將於2月8日上路,並指示相關部會加速完成子法及其他配套措施之法制作業。
▲行政院長發言人徐國勇25日在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賴清德在院會中裁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將於2月8日上路,並指示相關部會加速完成子法及其他配套措施之法制作。(圖/記者盧素梅攝)
國發會今天上午在行政院會報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預定施行規劃及配套準備情形,賴清德裁示時指出,為提高外國人才專法之立法效益,請各相關部會配合2月8日之施行日期,加速完成子法及其他配套措施之法制作業;另亦請國發會協同相關部會加強宣導及說明,俾利順利施行。
賴清德並指出,人才是國家競爭力的核心,也是產業發展的基石,日前針對解決產業五缺問題中的「缺人」問題,國發會已分別就留才、攬才與育才三大面向提出多項對策,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的通過及施行,即是政府延攬人才重要的里程碑,也充分展現行政團隊充實台灣專業人力的決心。相關整合工作,請經濟部於一個月內,將整體規劃提至「育人攬才及移民政策專案會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