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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上高速公路,誰都不想遇到「飛來橫禍」,但高公局統計發現2016年國道散落物件數高達4萬3000件,引發的車禍件數更創下10年新高,共計766起車禍。現在交通部研擬提高罰責,從9000元漲到12000元,高公局也擬收取「清潔費」。
▲曾有司機載運螺絲釘沿路掉落,害多輛汽車遭刺破輪胎。(圖/資料照)
為降低國道散落物發生機率,保障用路人安全,2011年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散落物罰責從開罰3000至9000元不等,改為一律罰9000元;但7年過去,散落物發生件數未減,引起的車禍件數甚至創下10年新高,還有民眾因此無辜喪命。
為此交通部有意將罰金調漲3000元,變成1萬2000元,預計今年推動修法;高公局也打算增收「國道散落物處理費」,希望民眾上路前先檢查車況、貨物綑綁狀況,避免貨品、輪胎等汽車零件成為肇事主因,收費標準預計年中出爐。
高公局表示,其實《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明文規定,幫用路人清理掉落貨物時可收費,但過去為了快速恢復行車順暢,都由工務段、清潔維護廠商自行清理,如今擬訂收費標準,將依處理時間、出動人員、影響車道數等狀況進行不同收費,讓掉落物品的用路人共同負擔部分成本。
▲國道散落物經常成為「飛來橫禍」,造成用路人危險。(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