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某國小一名蔡姓已婚男學務主任,去年底搭郭姓女總務主任的車,跑到八里參加飛盤比賽,卻被蔡男的妻子逮個正著,從板橋騎車一路追到八里,比完賽後攔計程車再從八里跟蹤到樹林,驚見2人進入汽車旅館後,憤而報警處理,但是蔡男辯稱雙方是在談公事,且由於沒發現「性交」證據,新北地檢署只能處分不起訴。
▲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Cristina Souza,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檢警的調查,去年12月3日,蔡姓男主任的妻子到丈夫的學校附近辦事時,無意間發現丈夫竟搭上女同事的汽車,直覺丈夫「有問題」,開始騎車尾隨,就在汽車直接開上高架橋,她就要放棄時,丈夫突然傳Line告知飛盤比賽地點。蔡妻得知後,從板橋一路追到八里。等比完賽後,再攔計程車跟蹤,卻驚見2人開進樹林一間汽車旅館,憤而報警處理。
▲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pixabay)
不過,警方進房之後,蔡男衣著完整,郭女則在洗澡,沒有發現保險套等事證。蔡姓男主任辯稱,當天因討論飛盤比賽才進入汽車旅館,但是當檢察官質疑反問「她又不是體育老師?」時,蔡姓男子改口說,是因為他想向她請教工程擴建事宜,而郭女是因為擲飛盤流汗,才會去洗澡。郭姓女主任則辯稱,當天聊天聊到欲罷不能,為了更放鬆,才會進入汽車旅館聊天,她會洗澡是因比賽時流汗,絕對沒有發生「愛愛」。由於沒有2人性交的證據,檢方只能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