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35歲的陳姓男子,多次趁公寓1樓大門未關,攀爬鐵窗潛入住戶家中行竊,有次還撞見1名熟睡的女住戶,他竟一時色心大起,伸出狼爪撫摸胸部及下體,新北地院昨依乘機猥褻及竊盜等罪,判陳男2年2月有期徒刑,其中8個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2006年7月凌晨3時許,陳男徒步行經新北市中和區1處大樓時,瞥見公寓大門並未闔上,他直接走上6樓,並從鐵窗爬進女子住處,再於房內大肆搜刮財物,正當陳男準備離去時,赫然發現仍在熟睡的女屋主,遂對她上下其手,從胸部到下體都摸了一遍才離去。
2010年4月及隔年2月間,陳男再以相同手法,分別闖入謝男及李男住處,一舉偷走相機、金飾及現金等物品,被害人憤而向警方報案,警方進一步清查後發現,3起案件竟全是陳男所為,遂將他移送法辦;陳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但一直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因此判他2年2月徒刑,其中8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行竊時色心大起,伸出狼爪撫摸女屋主胸部及下體。(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