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位20多歲的OL,在去年7月11日下班搭乘捷運文湖線準備返家時,遭到身材壯碩的30多歲李姓男子趁著人潮擁擠襲胸得逞,讓當時靠在門邊小憩的OL瞬間驚醒,趕緊在捷運中山國中站下車告知站長並報案。
▲壯漢捷運襲胸遭OL怒告性騷擾。(示意圖/資料照)
警方循線找到李男後傳喚到案,但李男到案後矢口否認襲胸,並辯稱因人潮擁擠才會不小心碰觸到OL胸部,但OL向警方表示,對方不僅是輕輕碰到,而是非常用力的抓了一把,痛批李男說謊。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後,雖然見到李男向OL靠近的畫面,但由於角度問題,並沒有直接拍到李男伸手的動作,不過OL除了報案,還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申訴。也讓李男作賊心虛的承認襲胸。
而OL也開出條件,要求李男親筆撰寫5000字悔過書,並支付賠償金7萬元,但李男照做後OL仍不同意撤告,盼此案能讓李男有所警惕,僅同意緩起訴。檢方考量到監視器雖未拍到關鍵畫面,但OL指證歷歷,而李男事後也坦承犯案,並撰寫悔過書及支付賠償金,因此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李男處分緩起訴1年,但李男必須得支付公庫3萬元,加上40小時的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