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一處公寓去年11月遭人縱火釀成9死悲劇,緬甸籍 50歲男子李國輝落網時辯稱「常感覺其他租客想挑釁我」、「腦中有聲音叫我去做」才縱火,檢方根據醫院鑑定報告,認為李男在縱火時知道會造成財物損失、傷害人命,也知縱火是錯誤的行為,具有辨識、選擇能力,且李男一旦被激怒,就會跟人起衝突,採暴力方式解決,研判縱火應是其個性反應。今依殺人罪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判刑。
▲檢方依殺人罪將縱火的李姓男子起訴。(圖/資料畫面)
檢方起訴指出,緬甸籍男子李國輝(50歲)長期施用安非他命而有相關障礙症、精神病,去年5月,李男認為前女友躲在乾妹的中和住家,前去該處用繩索點燃內裝有沙拉油的寶特瓶,再擲往大門,另李男懷疑里長也有講其壞話,用打火機點燃抹布,燒燬里長住家附近的兩輛機車,雖警方函送法辦,但新北地檢署卻傳喚李男不到,開出拘票拘提未著。
▲中和出租套房大火奪去9命。(圖/資料畫面)
同年11月初,李男跟胡姓友人分租房東連秋香(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另案偵查中)位在中和區興南路出租房屋的407室,但李男仍不斷幻聽到同樓層鄰居傳出聲響,臉書同鄉群組中蘇男不時侮辱他,不僅去找蘇男麻煩,也決定提出警告,購買汽油裝瓶,表示要去縱火燒蘇男一家,經陳姓同鄉規勸才答應不縱火,21日凌晨將汽油瓶放置在蘇家門口。
隔天凌晨,李男再去景平路加油站購買汽油18元裝瓶,再放置在租屋處的3、4樓樓梯平台處,同晚8時32分返家,又聽到有人對他辱罵、開玩笑等聲音,決定縱火,將汽油潑灑,更拿打火機點燃,造成3、4、5樓包括同住胡姓友人等9名房客來不及逃生而死亡;事件發生後經警調閱現場監視畫面,也清查出李男曾購買汽油,拘提李男到案。
檢方將李男送交台大醫院精神鑑定,認為李男在縱火時知道會造成財物損失、傷害人命,也知縱火是錯誤的行為,具有辨識的能力,並且李男對於幻聽是採對抗方式,可見未被控制而妄想或行動,具有選擇的能力,加上他過往一旦被激怒,就會跟人起衝突,採暴力方式解決,因此認定當晚他因幻聽干擾而憤怒縱火,並非不能或欠缺辨識能力。
新北地檢署指李男不知自我節制,僅因個人憤怒而在人口稠密住家處縱火,導致住戶突遇暗夜惡火,9人來不及逃生喪命的重大傷亡,造成死者家屬及傷者不可抹滅生理、心理創傷,依殺人罪起訴,也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