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彭子樺
大一經濟學原理不及格的立法委員與能源專家
上完了上個學期的經濟學原理後,給我最大的啓發就是「機會成本」的觀念,老師告訴我們,這是與「會計成本」迥然不同思考。所謂機會成本,其實就是選擇的成本。
▲風力發電現況
第一個例子,今天下午我選擇去看電影(票價200元),而不是去學校的福利社打工(150元),我在金錢上的機會成本的就是350元,但會計成本只有200元。
弟二個例子,一個果農若種蘋果,一年可以賺100萬,但他今天如果種橘子,一年賺80萬,這時候這位果農收入的機會成本就是20萬。
彰化人出身的我,很高興家鄉可以有了新的產業,也就是「再生能源」。根據政策規劃和天然資源條件,彰化外海是離岸風電最大的開發場域,同時良好的日照時數,讓縣政府推動太陽光電也是不遺餘力,這些優勢,讓「風頭水尾」的彰化有了翻身的機會。再生能源,可以創造人民和縣府的收入,可以讓年青人在地就業,也可以讓閒置的漁港轉型。而再生能源的電力還能使用在公共運輸上,形成一個正向的循環,我很榮幸出身為這個「風光大縣」的子弟。
再生能源是一項罪惡?
不過,我看到最近有許多立法委員和許多能源專家都說,再生能源很貴,發展再生能源是讓下一代負債,將再生能源視作是一項罪惡,說得一無是處。例如,政府花了很高的「躉購費率」跟離岸風電業者買發出的電,1度電5.8元,還保證收購20年,高於平均的發電成本,讓台灣未來20年多了2兆的支出。
但我心想,如果收了一度離岸風電,台電公司不就可以自己少發一度電嗎?也就是少花了一些成本,這個在台電公司的專業術語叫做「迴避成本」(註一)。台電用5.8元跟離岸風電業者買電,但自己省了迴避成本2.6元,所以差額3.2元,再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避免造成台電的虧損。所以這3.2元,是政府和台電真實的支出。
迴避成本也會隨著煤炭、天然氣價格上升,所以每年的補貼會越來越少,根據一份網路資料的推演(註二),20年後的迴避成本可能上漲至3.9元至5.9元,就以平均5元計算,這樣那一年的補貼只有0.8元(5.8扣掉5)。拿起我的微積分計算機算了一下,其實政府20年每年198億度電的收購,支出大該只有8千億,這跟立法委員、媒體及能源專家的2兆有很大的出入,出問題的根源便是在於缺乏「機會成本」的觀念,如果他們接受經濟學原理的期中考,很可能會不及格。
經濟學原理第一章的機會成本支撐往後所有經濟理論的基礎,建議這些大人可以讀讀彭懷南前央行總裁的愛書,哈佛大學經濟系教授Mankiw所著的經濟學原理,如果不想唸書,也可以參讀遠見雜誌創辦人高希均先生的文章:誰能不理會「機會成本」(註三),相信這對於公共政策制定和評論的品質,會有很大的幫助。
註一:「迴避成本」是按上年度台電公司奉審計部審定不含再生能源發、購電之每度年平均成本決算數核計。
註二:風力發電現場技術,
網址http://eshare.stust.edu.tw/EshareFile/2013_12/2013_12_08323e29.pdf
註三:誰能不理會「機會成本」,
網址:https://www.gvm.com.tw/article.html?id=5751
《作者簡介》彭子樺,彰化子弟,現為經濟系大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