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有「妻妾成群」、「吸奶法官」渾號的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被控利用「假勸和」手法賣案收賄300萬元,被更一審認定,胡未離婚,卻與二房、三房同居生子,入不敷出而收賄,司法為之蒙羞,依貪污罪判刑16年,胡景彬貪汙部分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26)日駁回上訴定讞,要再次入監服刑。
68歲的胡景彬曾投資地下錢莊,在酒店解開酒女胸罩「當眾吸奶」,休職3年後無罪定讞而復職,結果被特偵組查出,為供養3名妻妾及6名子女,2013年間涉嫌利用承審中港大飯店股權爭奪案上訴的機會,強逼當事人和解,並與三房黃月蟾從中收賄300萬元,另被查出4691萬元不明來源財產,胡也遭羈押一年多,最後因罹患大腸癌獲交保。
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胡景彬被判4年6月、併科罰金450萬元、褫奪公權4年定讞,2016年間,胡景彬已先入監服刑,因服刑加上羈押過半刑期且表現良好,今年1月15日獲矯正署核准假釋出獄。
至於貪污收賄部分,更一審將胡景彬判刑16年,胡景彬不服提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吸奶法官胡景彬因貪污收賄再判16年定讞。(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