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6年,高雄一名男大生到僅是高中生的堂妹家作客,卻趁兩人在房間獨處時猥褻堂妹,造成她嚴重心裡創傷,事情曝光後,男大生一度簽下自白書承認犯罪,但之後又改口否認,不過法官調查,發現男大生女友曾聯絡堂妹,說他「後悔無助爆哭」幫忙說話,卻意外成為犯罪證據之一,法官在日前依法判處男大生10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男大生與堂妹從小就感情好,但前年男大生到堂妹家作客,一開始是看堂妹跟男友視訊,結束後便要求堂妹上床躺在自己身邊,在堂妹照做後,男大生突然撫摸堂妹大腿、胸部,更說「好香、好嫩、好大、好好摸」,讓堂妹嚇得愣住,直到堂妹媽媽經過敲門,才阻止更糟糕的情況。
▲男大生猥褻僅是高中生的堂妹。(示意圖/攝影者Dick Thomas Johnson, Flickr CC License)
當晚男大生離開後,堂妹向姊姊說出剛才遭猥褻的事,討論後決定告訴媽媽,沒想到媽媽第一句話卻是「怎麼一點也不會保護自己!」讓堂妹當場崩潰大哭,哭到換氣過度引起爸爸注意,事情就此曝光。堂妹爸爸打電話向男大生興師問罪,男大生一開始稱是「玩笑開過頭」,但在堂妹爸爸堅持下,簽下一份自白書,承認自己曾對堂妹做出不良行為。
不過男大生事後翻供,說摸奶、摸大腿、親耳朵都是兩人平時互動行為,一切都是遭到伯伯一家人陷害。不過法官調查發現,男大生女友曾聯絡堂妹,表示「我真的第一次看到他哭成這樣,這麼無助的感覺,我也好心疼」、「「他說他知道做錯了,但是他真的沒有那種念頭,他真的也不知為什麼那時會這樣」,強調男大生已經感到後悔,且堂妹之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經常在宿舍爆哭,怪自己沒有防備心,判定男大生確實做出不軌行為,日前依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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