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家維/綜合報導
兩屆亞運金牌得主,台灣自由車名將蕭美玉30日在個人臉書爆料,自由車協會曾在民國97年時以一紙「切結書」脅迫選手,若無故退出或詆毀團隊名譽,必須「無條件賠償訓練期間相關費用共計新台幣100萬元整」。
▲蕭美玉貼出當年的切結書(圖/取自蕭美玉臉書)
蕭美玉在臉書附上當年的切結書為憑,貼文寫道:「這張『切結書』保留了十年,民國九十七年,我收到了令人傻眼的文件,我沒有簽回,我內心相當糾結也很鬱悶,與教練、師母一起向協會抗議。」
蕭美玉更坦言:「誰不希望受國家重點栽培,但要我簽下這種像賣身契的切結書才有資格被栽培,造成我極大心理壓力,賠償的定義是非常主觀的,是協會他們說了算,當時的我無依無靠,哪有100萬賠協會,我也希望國家可以重點栽培我,我是因為這樣才被迫退出重點培訓選手的。」
蕭美玉說,自己「因為不簽成為不聽話的選手」,就算國手選拔排名第一,往後兩年的亞洲自由車錦標賽還是無法參加自己擅長的場地500公尺個人計時賽,差點無法參加2010年的廣州亞運,「等同於我也被封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