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槍擊要犯張錫銘日前在獄中寫信,透過施姓親友代為PO網,希望爭取收容人也可以用作業所得『保管勞作金』來繳納國民年金。對此,矯正署表示,若受刑人們有意願,矯正署樂觀其成,並會研擬修正《監獄行刑法》。
▲槍擊要犯張錫銘。(圖/資料照片)
矯正署發言人黃建裕表示,原本就有幫忙受刑人用家屬給的「保管金」代繳國民年金,不過受刑人工作獲得的「勞作金」,因大家工作項目不同,勞作金多寡也不同,每月平均約500多元,國民年金每月約需繳納900多元,若僅用勞作金繳納可能不足。
矯正署表示,雖然法規有規範勞作金只能在監所使用以及使用額度,但對於受刑人有意願用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矯正署樂觀其成,但尚須考量金額是否足以支付等問題,矯正署會在研擬修正《監獄行刑法》時探討此事可行性。
▲施姓親友將張錫銘親手書寫的陳情信po上網。(圖/翻攝自施正彥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