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2歲的陳昱達去年多次透過臉書,邀約一名15歲女網友見面被拒,直到某天他在臉書看到女網友在新北市新莊「鴻金寶綜合廣場」打卡,他竟騎車趕來強載女網友到附近國小,並在教室內強行襲胸;幾天後,陳男又冒用網路下載的帥哥大頭照,搭訕另名14歲女網友,把對方騙到圖書館猥褻、指侵得逞。陳男開庭時認罪,新北地院今(14)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處2年3月。可上訴。
調查指出,15歲被害少女於2017年5月底深夜,跟友人在新莊鴻金寶綜合廣場用餐、打卡,陳男看到臉書動態後,騎機車趕來,將已跟友人分開的少女強拉上車,載往附近國小教室,不顧少女拒絕強行摸胸,還想往下體猥褻,但少女稱月事來才罷手;幾天後,又想再邀少女外出再被拒絕,陳男竟傳送「會找人處理妳」、「你完了」、「等等就找人過去妳店裡,把妳捉出去」等臉書訊息恐嚇少女。
同年6月9日,陳男用年輕帥哥的大頭照,在臉書搭訕另名14歲少女,還成功將人約到鶯歌火車站碰面,儘管少女察覺陳男的長相跟大頭照不一樣,但在陳男甜言蜜語的攻擊下,將少女拐到圖書館樓梯間親吻、摸胸、指侵得逞。
▲陳昱達去年5、6月間,先後對2名未成年女網友襲胸。(示意圖/資料照/記者蘇怡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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