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洩密案,一審無罪後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於今(15)日改認定有罪,將馬英九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結果出爐後,柯建銘的律師曾勁元則在受訪時表示,馬英九罪有應得,且他的情節重大,只判刑4月「判得太輕」。
▲圖/中央社
柯建銘委任律師曾勁元表示,憲法第1條開宗明義揭示,我國為「民主共和國」,民主共和國就是權力分立,三權分立是最基本的,認為馬英九身為總統,代表行政權,在個案出現爭議時,自然被排除在外,因此馬英九不斷辯稱這是司法關說,那身為行政權代表的總統,怎麼有權利干涉?直言「所以馬英九今天被判有罪是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