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天下真的沒有白吃的午餐!據《自由時報》報導,桃園市一名詹姓男子,與一名女子同在中壢一處社區工作,該女子指控2016年9月時,曾遭詹男下藥性侵。但是經檢方調查,詹男表示2人之間是兩廂情願,而女子也坦承,雙方第一次發生性關係後,對方曾允諾她,若持續性愛關係,會給她100萬元。但因事後詹男未履行承諾,遭女子控告性侵,檢方認為女子若被性侵,事後反應有違常理,因此對詹男不起訴處分。▲詹男表示2人之間是兩廂情願。(圖/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