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劉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竟然把兩個人交往期間女方用LINE傳給他的上空照以及下體照四處散播,還天真地以為,換了暱稱「男人壞」、「小煜Liu」就不會被發現,而就在前女友報案後,該名男子被約談,他卻謊稱:手機遺失,被人盜用。但台南地院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劉男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你信嗎?渣男散播前女友「乳暈照」辯:手機遺失。(示意圖/翻攝pixabay)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沒多久,前女友突然接到好多網友私訊:「妳的裸照外流」,前女友氣到直接報警,前女友告訴警方,前陣子剛分手,分手的過程不算和平,對方甚至持續騷擾、傳訊息威脅長達一個月。果然一查,劉姓男子涉有重嫌,但男子到案後辯稱:手機不見了,重辦後就沒有再使用「遇見」APP,加上與前女友沒聯絡一年多,更交到新女朋友,沒有動機散播她的裸照。極力否認有何散布猥褻影像、加重妨害名譽的行為。
案件到了法院,法官條理分明的審理,前女友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送不雅照,裡面的圖檔若沒有另外儲存,期限一到,圖檔根本無法開啟,加上劉男散播照片時,透過創設新ID、不同暱稱,明顯避免被發覺真實身份,足以可見是有計畫性的散布行為,因此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劉男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