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土豪哥」朱家龍前年底因為在W Hotel舉辦毒趴鬧出人命,一審被重判10年而上訴二審,但今(29)日仍被高院判處10年。對此,高院發言人吳維雅表示,合議庭認為,朱家龍雖然有中途離開毒趴,但身為飯店VIP又是訂房者,具決定性的關鍵影響,卻縱容友人繼續開趴,導致命案發生,加上犯後飾詞卸責,因此仍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高院發言人吳維雅法官。(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高院認為,朱家龍與友人蔡逸學、洪聖晏不斷提供免費毒品,讓毒趴現場的傳播小姐及友人施用,且在毒品數量不足時,仍一再透過管道取得毒品,3人觸犯同時轉讓禁藥、偽藥,應依想像競合犯的規定,從一情節較重的轉讓禁藥致人於死罪處斷。原審論以轉讓偽藥致人於死罪,均有違誤;藥頭張子奕賣金色小惡魔咖啡包給朱家龍,原審是認為無償轉讓,亦有違誤,且張子奕進貨的數量是13包,原審誤認為12包。
至於洪聖晏、蔡逸學部分,高院認為,洪、蔡在傳播小姐劉女用毒而身體不適時,仍供應毒品給在場成員施用,又於郭女已因身體不適出現異狀後,未將郭女送醫,反而通知密醫到場施打排毒針,直到郭女嚴重惡化而不得不就醫時才送,洪聖晏更向醫生、警方謊稱郭女是在家中服用過量FM2,企圖誤導警方辦案。
高院審酌,朱家龍、蔡逸學、洪聖晏犯後飾詞卸責,迄今未獲郭女家屬諒解,分別量處10年、10年、10年6月;張子奕犯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各處4年、3年6月,應執行6年6月,張子奕是唯一因變更罪名被加重刑度的被告。
▲台北市W Hotel。(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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