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龍被控舉辦毒品派對導致郭姓女子身亡,日前遭判刑10年。高院今(5)日提訊朱家龍決定是否繼續羈押,朱稱願配合所有防逃方案,且體型不具備逃亡條件,法官諭知評議後裁定。
朱家龍被控於民國105年12月2日訂房入住W Hotel 2502號房,邀約友人洪聖晏、蔡逸學舉辦毒品派對,另邀郭姓被害女子等人參加,並提供大批毒軟糖、毒梅片同歡,導致郭女於12月7日因用毒過量身亡。
台灣高等法院上月29日做出二審判決,依藥事法各判朱家龍、蔡逸學有期徒刑10年,洪聖晏有期徒刑10年6月。提供毒品的江哲瑋、張子奕,則被依販賣毒品罪各處9年、6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由於朱家龍等4名被告羈押期限將於16日期滿,高院今天提訊朱家龍、洪聖晏、江哲瑋、張子奕。朱重申對郭姓女子之死深感遺憾,也對施用毒品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深感歉疚,還說在押期間每天都在反省自己。
朱家龍說,體型不具備逃亡條件,而且家人都沒有放棄他,他怎可能拋棄家人,沒有逃亡的念頭,會坦然面對司法程序,請求交保。
法官聽取朱家龍等4名被告意見後,諭知將交由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朱家龍(右)二審被判10年徒刑,圖為29日他最新體型曝光。(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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