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商圈的新光三越百貨A9館,昨晚發生擄人劫財案件,涉嫌擄人的43歲謝姓男子早在6年前,他就曾在桃園市試圖隨機強擄2名未成年少女上車,雖都未得逞,但其中一名少女抵抗時還遭他用水果刀砍傷,謝作案後隨即逃逸。桃園地院審理時,發現他因前妻輕生後,罹患「情感性精神疾病」,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以強暴妨害人行使權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得易科罰金,但要入精神療養院等相關處所,施以監護2年。
▲警方訊後將謝男移送法辦。(圖/記者陳啓明攝)
▲謝男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圖/記者陳啓明攝)
謝男當時庭訊時供稱,他前妻在2002年上吊輕生後,情緒陷入低潮,斷斷續續至精神科診所或醫院接受治療,並曾住進桃園療養院治療,他無法控制自己,又怕媽媽擔心,才想掛別人車牌犯案,比較不會發現是自己的脫序行為。
▲謝男所使用的折疊刀。(圖/翻攝畫面)
謝男還表示,那兩天他腦內都出現一個聲音,說少女會傷害他,他才下車,少女看他拿刀緊張叫救命,他才動手,只是想嚇嚇少女;桃園地院調閱他病歷資料,發現謝男確實有情感性精神病及重度憂鬱症的表現,送往精神鑑定的報告也指出,謝未按時服藥,以致於有較高衝動,但犯案時未達完全不能辨識自己行為能力程度,只是有降低辨識行為能力情形。
▲謝男所盜領的台幣現鈔。(圖/翻攝畫面)
法官審理後認為,謝男罹患情感性精神疾病長達5年,必須入相當處所治療,因謝母年邁,也無法對他加以拘束,未能令謝自發性、定期性就醫、治療及服用藥物,導致受情感性精神病影響犯案。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以強暴妨害人行使權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