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長期在中國從事人權工作的黃燕,因持續遭中國政府迫害,於5月29日晚間持聯合國難民證抵達台灣,並取得移民署核可,可暫時安置在台灣3個月。對此,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呼籲,台灣不能總是遇到個案才處理,應加速推動《難民法》的制定,提供這些受迫害的人們更健全的庇護。
黃燕表示,過去十多年來她持續遭中國政府壓迫與恐嚇,多次入獄甚至罹癌、慘遭毆打流產,中國皆拒絕提供適當醫療,後來輾轉流亡東南亞,「直到我到台灣前都過著恐懼的生活。」她感謝台灣政府的收留,也希望藉由台灣政府的協助順利前往第三國。
▲林昶佐呼籲加速《難民法》的制定。(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林昶佐表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台灣已於2009年國內法化,根據公約規定,政府不得在當事人面對嚴重人權侵犯的實質風險時,將個案遣送至另一國家。因此,外交部、陸委會和移民署協助黃燕得以居留台灣三個月,這符合前述的規定,也彰顯了台灣自由民主與人道精神。
但有關《難民法》的制定,卻始終沒有進展,林昶佐說,他在2016年進入國會後便關注《難民法》的制定,也與民進黨立委蕭美琴合作推出版本,並參與「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的討論,然而,至今兩年多,依舊卡關中。
林昶佐認為,不能總是遭遇個案才來審視該如何處理,台灣仍應推進《難民法》的制定,才能將相關事務的作業程序、收容機制訂出相關規範,也提供這些受迫害的人們更健全的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