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104年2月間藉社群軟體LINE結識了「小春」(化名),隔月得知「小春」與友人「小夏」翹家前往台中,便假好心收容2人,不料卻兩度當著友人「阿旗」(化名)及「小夏」性侵「小春」。兩人曾試圖阻止,卻都遭到推開打傷,只能眼睜睜看著「小春」遭陳男凌辱,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將陳男判刑5年6月。
▲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據《聯合報》報導,陳男否認強制性交,辯稱經過「小春」同意,但「小夏」則證稱有看見陳男性侵「小春」,她曾試著拉住他,但陳男力氣太大了,把她甩開,過程中「小春」一直說「不要」,並說第二次性侵「小春」時,「阿旗」也在場,「阿旗」上前阻止卻遭陳男打傷,陳男強制脫掉「小春」衣物,強行性侵得逞。
法院查出,被害少女「小春」與陳男非男女朋友,年齡差距頗大,兩人僅是網友,認為陳男性侵被害少女,嚴重戕害被害人身心發展,犯後也未坦承犯行,並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難認有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將陳男判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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