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林姓男子竟然趁著朋友上廁所時,握著人家「鳥鳥」,來回抽動!該名友人不滿林男行為,向老師告狀並報警處理。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利用友人心智缺陷的情形,做出猥褻行為,依趁機猥褻罪判處6個月徒刑,緩刑2年,並賠償8萬元,不得上訴。
▲小便斗示意圖與案件無關。(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以及化名小翰的友人(患有中度智能障礙),今年1/16一起參加心理衛生協會舉辦的職場訓練課程,下課時,兩人在廁所相遇,林男一時興起,竟趁著小翰還站在小便斗前尿尿時,上前一把握住生殖器,還不斷前後來回抽動,以「打手槍」的方式猥褻得逞。事後小翰不滿林男噁心動作,直接向老師告狀並報警處理。
林男坦承犯行,表示只是開玩笑,沒有其他意思。而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是利用小翰對外界知覺及反應能力薄弱,而不知反抗的機會,對他作出猥褻行為。但林男願意賠償8萬元,且犯後態度尚可,因此依趁機猥褻罪判他6個月徒刑,緩刑2年,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