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各界的「小燈泡命案」,兇嫌王景玉於2016年3月28日上午,隨機朝女童「小燈泡」的頸部亂砍23刀,導致女童當場斷頸身亡,檢方將王景玉起訴並求處極刑。據了解,先前一審以兩公約明訂不得對精障者求死為由,將王景玉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後,二審又對王景玉的精神狀況、家庭背景做更深入了解及鑑定,儘管王男曾當庭道歉,但小燈泡父親卻認為「若處以極刑以外之刑,會讓社會處於恐懼之中」,主張判死,高等法院今(3)日上午宣判,維持無期徒刑。可上訴。
▲王景玉二審宣判無期徒刑。(圖/記者林敬旻攝)
此消息一出,網友紛紛痛批台灣根本「司法已死」,認為如此重大的刑案,當街殘殺一名年幼孩童,這樣惡性重大的案子,兇嫌卻屢屢逃過死刑,不禁讓人痛心,也質疑法律根本是在「保護加害人」!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為什麼又要浪費我們繳的稅金,養這種十惡不赦的社會害蟲」、「台灣真的沒王法了」、「沒天理,死的人都是應該的嗎?」、「下一個不知哪家的孩子又要倒霉了!」、「 惡性比鄭捷還高 . 鄭捷幾個月就槍決 , 這個卻免死」、「他做了這麼傷天害理的事,大家還要出錢給他養老送終」、「法官大人,你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