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總統府憲兵遭砍頸案,一審將呂軍億判刑7年,案經上訴,由於呂男與軍史館達成和解,高等法院今(5)日將原判決撤銷,依攜帶凶器竊盜、殺人未遂等罪,改判有期徒刑6年8月。可上訴。在押中的呂軍億並未到庭聆判。
▲呂軍億案發後遭警方逮捕。(資料照/中央社)
檢方指控,52歲呂軍億涉嫌於2017年8月18日上午,到軍史館破壞展示櫃偷走二戰時期軍刀後,翻牆進入總統府西側大門,在府後廣場被周姓憲兵制止,過程中呂涉嫌以軍刀朝周姓憲兵的頭頸處揮砍,造成周姓憲兵右頸、左耳及手掌等多處刀傷,檢方依殺人未遂、毀損、加重竊盜、侵入住宅、槍砲、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呂男。
▲呂軍億砍完憲兵後遭制服。(圖/資料照片)
▲呂軍億從軍史館偷來的軍刀。(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