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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錢賣身?新加坡一名15歲少女為了籌措補習費用,和一名助理工程師約定以每月5000新加坡元(約11萬新台幣)包養,男子被檢方控9項性侵罪名及2項違反影片法令,9日被判將處有期徒刑5年,並以3萬新加坡元(約67萬台幣)保釋,男子表示不滿刑期太長將進行上訴。
▲少女和男子約定每月4000至5000新加坡元為包養費用(示意圖/攝影者Beryl_snw, flickr CC License)
綜合外媒報導,少女在SA甜蜜定製(Seeking Arrangement)交友網站想進行性交易,男子2016年11月通過網站與少女連繫,當時男子發現少女照片太過年輕,向少女詢問得知少女才15歲後,稱只要刪除兩人交易的簡訊就沒問題,同時向少女透露自己有性虐癖好,在少女回絕後承諾只要少女答應將包養少女,每月可得4000新加坡元(約9萬新台幣)至5000新加坡元(約11萬新台幣)。
少女在2016年12月31日凌晨從家裡偷溜出門,在一棟組屋的樓梯間與男子進行2次口交1次性交,男子為了讓少女「表現更好」,還讓少女吸不明氣體,讓她感覺飄飄然、全身發熱。
2017年1月21日晚上,男子帶少女到百樂歷山酒店玩性虐遊戲,讓她穿著黑色內衣褲和絲襪、逼少女喝烈酒,過程中還把少女雙手綁住,大玩皮鞭、滴蠟、震動器等,共進行3次口交2次性交,甚至性交過程中都沒有使用過保險套,據悉男子曾要求少女傳裸照和影片給他。
不過在雙方發生關係後,男子就人間消失,學校老師發現少女性情大變後建議其進行輔導,此事才被輔導老師發現並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發現,男子為了隱瞞身分,使用假名「Bryan」和預付卡與少女通訊,並同時在2016年使用相同手法與至少6名女子進行性交易。
檢方表示,由於男子是預謀性的性剝削少女,求處罰金2萬元(約45萬元新台幣)和有期徒刑至少5年,不過被告律師表示,被告是初犯,且父母年邁,加之少女並非無知,而是有目的的上網賣身,所以希望法官能判處有期徒刑30個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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