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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家第4代、橙果設計創辦人蔣友柏與外傳的新歡莊涵雲出入酒店、健身房等畫面流出,無論是莊女身著低胸熱褲散步,或是蔣友柏舉啞鈴等動態畫面,都被拍得一清二楚,兩人被跟拍多達15次卻完全沒有察覺。律師徐立信認為,跟拍或蒐證時如果碰上動態場景,通常都會用「特殊武器」處理。
▲ 蔣友柏與新歡的影片流出,據報導被跟拍長達14個月(合成圖/翻攝自蔣友柏微博, 臉書)
律師徐立信:「它的鏡頭在這邊,小小的一個卻能夠錄音跟錄影,長達一個小時,一般人其實是不會注意到的。它非常適合動態方面,譬如說你走在路上,或著是發生要跟人家談判的時候。它有一個好處,當你戴上去的時候你的臉看到哪邊,它就往那邊蒐證,你談話的內容,對方的影像,都可以正面蒐證!」
律師徐立信認為密錄眼鏡可以應付大多數的動態蒐證所需
不只用在跟拍錄影,或挖人隱私,密錄眼鏡其實是用來自保,以防遭到有心人士誣告坑錢,徐立信說:「曾有當事人發生車禍,對方很善心跟他說,沒關係啦你就給我賠個兩三千塊,離開之後,隔天就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被告肇事逃逸還好他戴了這個眼鏡,過程全部蒐證起來,提醒大家,可以用這樣的一個蒐證利器,來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