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有媒體報導,檢調去年破獲市價上百億的古柯鹼走私案,但台北地檢署、基隆地檢署卻為了爭功、獎金分配鬧不愉快,鬧到法務部高層都知道,震怒到列為今年人事升遷參考,並修法讓檢察官不得再領緝毒獎金。對此,法務部表示,與事實完全不符,緝毒獎金是為因應司改國是會議而修改,與這起緝毒案毫無關聯。
▲去年調查局破獲古柯鹼走私案,時任行政院長林全、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均出席檢視毒品。(資料照/調查局提供)
法務部表示,為因應去年8月12日由總統親自召開的司法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前部長邱太三於同月2日即召開記者會,先行公布改革方案,其中包括檢察官不領取辦案獎金。另為落實司法改革,具體擬定可行方案與期程,其中一項「打造中立的檢察體系」,即為檢察官不再領取辦案獎金;又法官法實施後,檢察官獎勵制度異於司法警察,立於監督與中立角色,不宜再領取緝毒獎金,因而在同年8月中旬即啟動「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的修正,修正檢察官不再領取查緝毒品獎金,目前該修正草案業已辦理法案預告完畢,將立即函報行政院,修法僅是落實司改決議及維護檢察官的中立性。
法務部指出,台北、基隆兩地檢署並沒有因為獎金分配爭功或不愉快,今年檢察官人事異動更與緝毒案無關,也沒有所謂高層震怒等情事。
至於即將調升高等檢察署檢察官的現任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表示,當時這起緝毒案從基隆地檢署請北機站送來時,已經被調去吉組而不負責緝毒,又隔年才當襄閱;而且最後是兩地檢署平分緝毒獎金,沒聽說有人覺得不公平。
▲北檢發言人周士榆表示,當時根本還沒當襄閱。(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