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偷吃已婚人妻,不僅相約海邊、山上等地點出遊,更帶人妻回家,一待就是好幾個小時,人妻的丈夫不管怎麼警告,只是讓兩人變本加厲,無奈之下只好提告,但男子辯稱,那些在公共場合的親吻、擁抱是「社會禮儀」,而邀人妻回家,兩人是在「清理壁癌」,但不被法官採信。
▲李男聲稱與何女在公開場合親吻是「社會禮儀」,但法官並不採信。(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李姓男子因故結識何姓人妻,何女丈夫控訴,李男明知妻子與他結婚20年,還與妻子相約夜市、海邊等景點,遭他拍下李男與妻子多張親吻、雙手交疊、擁抱、依偎的照片,曾多次警告兩人,但兩人卻恍若未聞,反而越來越親密,他無奈之下只好提告。
法案審理時,李男辯稱和何女是好友,兩人擁抱、親吻及搭肩的行為,在社會上是「禮儀行為」,且何女到他家,是幫他處理壁癌問題,並不能證明有情愫;但法官認為,李男與何女兩人的互動已超越朋友嬉戲的程度,顯然是情侶才有的互動,因此判兩人應賠償何女丈夫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