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去年12月騎車時因要按熄機油更換燈號而單手騎車,被拍下後檢舉,不只遭罰1萬2千元,還被記違規點數3點、吊扣駕照3個月、強迫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他認為罰太重而提告,法官審理後認為男子單手騎車雖然不妥,但並未達到重大危險駕駛程度,判決撤銷處分。
▲林男單手騎車被拍下後檢舉,遭罰1萬2千元。(示意圖/資料畫面)
據《聯合報》報導,遭罰的林姓男子提起訴訟,表示自己當時並未違反交通號誌,也沒有把手放入口袋,更沒有危險駕駛,不明白為何罰得這麼重;而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則反駁,林男用單手騎車,遇到坑洞、砂石或減速突起物等狀況,很容易造成危險,更可能波及旁人。
法院審理時觀看檢舉影片,發現林男雖用單手騎車,但全程都行駛在機車專用道上,且速度平穩、沒有搖晃,行經路口時也與前車保持距離,沒有刻意超車,因此法官認為,林男單手騎車若遇突發狀況可能造成危險,但此行為與蛇行、連續闖紅燈、逆向行駛等重大危險駕駛的程度有別,因此判撤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