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恩如/花蓮報導
檢察官的工作是辦案,但是這回對象竟然是不到六歲的小朋友。花蓮一名檢察官為了幫自己的女兒討公道,濫用公權力兩度跑到幼兒園要求指認是誰欺負女兒,有小孩子因此被嚇到尿褲子。有律師就出面表示,這名檢察官平時跟同事的相處應該不太融洽。
林姓檢察官坐在椅子上,員警站在一旁就像在法庭裡審問犯人一樣。這名林姓檢察官因為不滿女兒疑似在幼兒園裡受到欺負,竟然帶著警察衝到幼兒園興師問罪。
▲檢察官帶著警察至幼兒園興師問罪。
談到這名檢察官平時的工作態度,曾經和他合作過的律師也出面受訪。法律扶助基金會長林國泰:「我們律師界對於他的印象是,他其實滿溫文儒雅。那辦案來講,據我了解他是沒有辦什麼大案。當時在場的有一位家長然後有聽到檢察官講到說,我就是因為在職場上受到霸凌,所以我才不願意讓我的女兒有受到霸凌的情形。如果說這句話是真的的話,那我的看法是這個檢察官,他可能在平常在花蓮地檢署跟同仁之間的相處,應該不是那麼的一個融洽。」
▲與該名檢察官合作的律師出面接受訪問。
大家對他的印象似乎沒有特別出色的表現,還有其他人私底下透露,說這名44歲的檢察官7年前被調來花蓮工作,初期會因為感情因素影響工作,有時公和私會混在一起。甚至經手的案子還很少出庭,工作出勤率和別人比起來也低了許多,所以多半都只敢交辦他小案子,大案子一律都沒有交給他處理,平時個性也獨來獨往不太和同事交際。
▲大鬧幼兒園的檢察官被爆公私不分,工作時容易參雜私人情緒。
只是堂堂一個檢察官,仗著執法人員的身分跑到幼兒園鬧事,知法還犯法實在不應該。(整理:實習編輯蕭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