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林姓男子,趁著妻子在外地工作的機會,將小三帶回家過夜,沒想到妻子卻突然返家,剛好撞見小三全身赤祼躺在床上,當場氣炸,小三辯稱脫光衣服是為了擦藥,還向人妻說「女人何必為難女人」,但人妻堅決提告,小三被依相姦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人妻返家撞見小三全裸躺在床上,怒對兩人提告妨礙家庭。(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林姓人夫日前趁著妻子在外地工作的機會,將小三帶回家過夜,沒想到妻子卻突然返家,剛好撞見小三全身赤祼躺在床上,怒不可抑,當場大吵一頓,小三雖然辯稱是因身上有傷,才脫光衣服打算擦藥,但人夫事後坦承有發生性關係,人妻怒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不過,人妻事後卻對丈夫撤告,小三雖提出有精神官能症的就醫記錄,但法官根據專業醫師鑑定報告,認為被告精神狀況正常,相姦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