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讓全台租屋客聞風喪膽的「惡房東」張淑晶,為了追討胞兄張振盛積欠的51萬元,提出「返還不當得利」訴訟。 台北地院今(16)日再開庭,張氏兄妹均親自出庭,張淑晶的銀色轎車因逆向停在法院外車格,被巡邏員警開單。張淑晶出庭時,死咬哥哥沒還錢;哥哥張振盛反駁稱,事後還多匯還7萬元。庭末諭知本月30日宣判。
▲張淑晶來北院開庭,離開時車上夾了罰單。(圖/翻攝畫面)
張淑晶主張,當初幫忙代墊哥哥在大安區房屋買賣價金37萬元、代書費1萬元、仲介費13萬元,但哥哥拒不還錢;張振勝否認未還錢,主張當初已匯款完畢,且據自己統計「還多出7萬元」,請求駁回訴訟。
開完庭後,張振盛受訪時表示,張淑晶都是用訴訟來解決,張女在該筆房地上只是人頭角色,過往都是自己買房,找張女當人頭;張女並未受訪,但要去開車時,立刻面臨一張違規逆向停車的罰單,最高恐處12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