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婦人,前年邀請和她一樣是警友會成員的男子到家中敘舊,對方提出要喝酒,她還拿出較貴重的人參、鹿茸酒招待,沒想到酒醒後,發現自己乳頭、頸部有瘀傷,才驚覺自己遭性侵,氣憤痛罵:「很過分」、「禽獸不如!」並提告。一審男子遭判4年,但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仍判他4年。
▲小美醒來後發現自己乳頭瘀傷、下體疼痛,才驚覺自己遭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聯合報》報導,婦人「小美」與男姓友人「阿隆」相識多年,雙方家人也都熟識,前年阿隆到小美家中聊天,原本只是在泡茶,但阿隆提議喝酒,豈料兩人喝醉後,阿龍卻趁機性侵,飯後直接離開,小美醒來後發現全身多處瘀傷、下體疼痛,怒而報警逮人。
法院審理時,阿隆否認犯行,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但無法解釋為何事後不斷傳LINE訊息給小美,稱:「我傷到最好朋友就是該死」」、「錯了沒法改變,只求不要二次傷害妳」,對小美罵他「禽獸不如」等語也不多做解釋,法官審酌,一趁機性交罪嫌判他4年有期徒刑,阿隆不服上訴,高分院仍維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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