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筑/台中報導
台中捷運工程在2015年4月時發生震驚社會的鋼梁倒塌意外,慘釀4死4傷。事後,台中地檢署花了2個月火速偵查終結,認定10官商涉有4大疏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此外北捷副工程司王起森也被查出偽載抽查紀錄,多涉一條偽造文書罪。今(28)日台中地方法院審結,法官最後判處王起森等8人1年半到8個月有期徒刑,而瑨益工程判罰金20萬元,另2人無罪,仍可上訴。
▲▼2015年4月時,台中捷運鋼箱梁倒塌釀4死4傷,今法官判8人有罪。(圖/資料照)
3年前的4月10日,台中捷運工程北屯路段發生一起重大工安意外,當時施工人員為「便宜行事」,竟以吊車代替支撐架,未依照該有專業架設像是工字拱、千斤頂的「臨時支撐架」,導致曲型鋼箱樑偏心力矩作用,突然向外側翻轉從帽樑墩柱上掉落,造成4死4傷慘劇。承辦施工業務的業者和負責施工的人員,為節省成本考量,違背施工專業、忽視安全品質,檢方調查後認定,10名官商涉有包括未依規定在夜間施工及封閉車道、北捷人員監工不實等四大疏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將10人起訴。
台中地院經過審理後在今日上午宣判,除了中鋼構職安人員陳柏宏和必捷吊車公司負責人何源寶兩人無罪外,另外8人都遭判有罪。其中遭檢察官求處重刑的就是北捷中區副工程司王起森,他遭判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4萬元;另外7人判決如下,遠揚工務所長陳松嚴1年2月緩刑4年、遠揚鋼構組主任張圻遭判1年緩刑5年附帶捐款20萬元、遠揚鋼構組長高逢仁1年緩刑5年附帶捐款20萬元、遠揚鋼構工程師張宗烜10月緩刑4年、中鋼構工務所長杜芳明1年6月緩刑4年、中鋼構工地主任林耀斌1年4月緩刑4年、中鋼構主辦工程師劉平1年2月緩刑4年。
此外,也有業務過失責任的瑨益公司負責人謝光輝,雖因已在意外喪生,所以檢方不起訴,但其公司違反衛生安全法,今日法官另判罰金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悉,王起森會是當中算是被判最重的,是因公訴檢察官在調查時審酌所有被告涉案情節和犯後態度,絕大部分被告都認罪並與受害者和解,對認罪者檢方求處緩刑,唯獨身為公務員的北捷中區副工程司王起森等人不認罪,因此遭檢察官求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