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宜蘭報導
宜蘭縣1名陳姓板模工人,先前透過網路結識12歲少女小雨(化名),兩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陳男還將小雨帶回住家嘿咻,未料2週過後,小雨竟到學校保健室求診,校方才得知此事,趕緊通報社工並報案,宜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陳男2年徒刑。
檢警調查,陳男擁有多項公共危險前科,前年間他在網路上認識小雨,兩人在去年成為男女朋友,過沒多久,陳男便決定帶小雨回家嘿咻;事隔2週後,小雨陰道出現疼痛症狀,只好到保健室詢問病因,學校導師聯絡家人帶他就醫,當時小雨表姊陪同就診時,這才發現小雨陰道疼痛,竟是與男友發生性行為的緣故,校方得知此事後通報社工,小與父親亦對陳男提告。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兩人在網路上認識後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發生親密行為,並未違反小雨意願,陳男所為雖非可取,但因他年紀尚輕,欠缺審慎思慮,犯罪情狀尚非惡行重大,陳男曾表示願意賠償小雨家屬,但未獲諒解及和解,儘管小雨事後不願對陳男提告,法官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2年徒刑。
▲陳男與12歲少女嘿咻被判2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