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25歲的李姓男子,日前透過臉書結識12歲少年阿豪(化名),並以贈送手遊虛寶為由約出對方,再趁機將阿豪拉進廁所強逼口交,昨天下午阿豪父母出面指控,直指校方至少有3大疏失,甚至認為學校打算息事寧人。
▲少年父親直指學校至少有三大疏失。(圖/翻攝畫面)
阿豪父母指控,上週六學校不用上課,不過部分老師到校處理校務,下午2點許性侵事件爆發後,林姓、陳姓同學急忙通報校方,老師趕抵廁所時李男早已逃走,遂詢問兒子事發經過,孰料,黃姓輔導主任居然表示:「不要再跟這些壞朋友聯絡!」,先要求兒子刪除手機對話紀錄,並立刻封鎖李男臉書,再將兒子及2名同學趕回家。
▲少年母親不滿學校處理態度輕忽草率。(圖/翻攝畫面)
阿豪父母還說,下午3時許,兒子等人離開學校後,校方仍未打算報案,過了2小時後,學校老師又打電話給兒子,希望他及2名同學回去交代細節,並提供麵包、鳳梨酥及開水等食物給兒子食用,但兒子遭李男強逼口交,所有跡證都在口腔內,此舉等同在幫李男滅證。
除此之外,當天晚上6時許,校方才打電話到阿豪住家,母親這才匆忙趕至學校,赫然發現事態嚴重,但校方仍未報案,黃姓輔導主任竟說:「犯嫌已滿18歲是成年人,必須要由家長帶小孩去報警才行。」
阿豪父母氣憤表示,校方聲稱讓兒子吃東西是為了安撫情緒,但令人納悶的是,為何事發後不當場安撫,反而要求小孩自行離去,2小時後再找人回來安撫?校方直到下午6點時才報警,中間有4小時空窗期,害警方錯失逮人良機,如果再有人受害,學校要出面負責嗎?
▲警方訊後將李男依強制性交罪移送法辦。(圖/記者楊忠翰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