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1)日公佈「領取失業給付勞工之就業關懷調查」,以105年至106年間領取失業給付勞工為調查對象,計回收有效樣本12,493份。結果顯示領取失業給付勞工返回職場期間平均為20.5週,重返職場後薪資平均減少1,608元。
根據調查結果,75.7%領取失業給付的勞工曾經再就業,返回職場期間平均為20.5週,其中以「15到未滿25歲」17.3週最短,隨年齡增加返回職場期間逐漸拉長,「45歲及以上」平均為24.1週。沒有再就業者以女性、45歲及以上與高中(職)及以下領取失業給付勞工較多。
▲失業勞工重返職場平均要花20.5週。(圖/中央社)
領取失業給付的勞工重返職場後,每月經常性薪資或收入平均為37,238元,較失業前減少1,608元,其中以「35到未滿45歲」及「45歲及以上」之39,683元及39,087元較高,但較失業前減少1,938元及4,942元。教育程度愈高者,平均每月經常性薪資或收入也愈高,「碩士及以上」每月經常性薪資或收入平均為55,904元最高,較失業前增加254元。
調查結果顯示,曾領取失業給付的勞工中,目前有工作者占65.4%,正在找工作者(包含尚在領取失業給付者)占21.3%,而目前未去找工作者則占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