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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陸男稱遭「迫害」滯留國境 聯繫美加盼政治庇護離台

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顏姓(43歲)與劉姓(63歲)2名持有大陸護照的中國籍男子,9月27日從泰國曼谷搭機前往北京,過境台灣時卻遲遲未登機,在航廈內遭移民署人員查獲,2人宣稱遭到大陸政治迫害,並持有聯合國難民證,想利用轉機機會向我國申請政治庇護;但移民署表示,由於2人並沒有入台證,因此不得入境,只能暫時留置在桃園機場,目前2人也已透過友人聯繫美國、加拿大政府等相關國家,希望能取得政治庇護離台。

▲2名中國籍男子從泰國飛往大陸,過境台灣時宣稱遭大陸政治迫害,欲申請政治庇護。(圖/翻攝畫面)

顏男表示,他們從2012年開始,因長期從事人權活動,因觸及中共利益被列為異議份子,遭到大陸當局鎮壓、追捕,於在2015年2月偷渡到泰國;而劉男也是因為積極參與中國民主維權活動招致當局不滿,已多次被抓捕,於2016年5月保外就醫時趁隙逃出,2人便待在泰國接受庇護,在泰國逃亡期間做過很多黑工,也曾遭到不明份子的跟蹤並檢舉身分,害他無法打黑工賺生活費,還曾有不明份子將他帶到泰國警察局,因長期遭人檢舉、跟監,導致他精神極度緊張,經由朋友的幫忙下才逃到台灣,對於在台灣尋求政治庇護引起軒然大波感到抱歉,也感謝相關單位的協助,目前已有透過友人協助聯繫美國及加拿大政府,希望能取得政治庇護,屆時他們便會儘速離開台灣。

▲顏姓中國籍男子所寫的陳情書。(圖/翻攝畫面)

移民署表示,2人在泰國時仍處簽證效期內,並持有效大陸護照從泰國過境台灣,目的地為大陸,期間未曾向台灣政府申請入台證許可,依法未申請入台許可的大陸人士不得入境,各國國境依法管理立場皆屬如此,目前2人只能暫時留置在桃園機場;對於無有效簽證或入台證的外來人士,在過境時提出「政治庇護」等主張,移民署及相關部門均抱持著以「尊重當事人相關主張」的立場,並充分告知台灣相關法律規範,處理過程會秉持為當事人未來最適處遇思考及互動。另,由於轉機旅客順利搭機離境是屬於航空公司的責任,並非由移民署來照護,因此2人目前則由航空公司負責安置在機場管制區內,並安排2人在機場的膳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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