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服役於海巡署南部的蕭姓一兵(21歲),前年涉嫌與高一女學生交往,並發生性關係,發現懷孕後還瞞著家人載去墮胎,少女事後與輔導主任,事情才曝光。橋頭地院認為,蕭男認罪,並願意賠100萬元和解,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1年2月徒刑,另幫助懷胎婦女服藥墮胎處2月徒刑,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聯合報》報導,判決指出,蕭男2015年5月間為陸軍一兵,在海巡署南部的單位服役,從臉書認識了一名高一少女,不久後便展開交往,8、9月間趁著少女剛放學帶她到住處嘿咻共3次,直到少女發現自己懷孕了,怕被父母知道,蕭男便帶著少女偷偷前往婦產科墮胎。
少女表明不願讓父母知道,陳姓醫師確診懷孕約7、8周後,心軟之下開立RU486藥1顆及子宮收縮劑3顆,讓少女服下,事後少女向輔導主任談及此事,事情這才曝光。
蕭男事後以100萬元與少女家屬和解,合議庭認為他年輕識淺、思慮不周,經這次教訓應知所警惕,宣告緩刑3年,期間保護管束。
陳姓醫師則起初認罪,但審理時卻翻供,辯稱胎兒已無心跳,當時是協助排除死胎,但卻無死胎診斷紀錄,且少女與蕭男皆證稱「內心仍有些許念頭想留下胎兒、會捨不得胎兒」、「無奈女友年紀太小」等,認為應非死胎,在未徵得少女法定代理人同意,就幫助非法墮胎,依故意對少年犯意圖營利,受懷胎婦女之囑託而使之墮胎罪,判11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