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昨晚下班尖峰時刻,21歲的謝亞軒竟與22歲友人黃佑呈,在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的公車專用道上尬車,結果謝的車失控往騎樓衝撞,奪走3條人命。謝、黃今(12)日下午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台北地檢署,經檢方複訊後,認為謝、黃涉犯殺人重罪、妨害公眾往來致人於死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傍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黃佑呈因與謝亞軒飆車,被認定為共犯,傍晚2人均遭檢方聲押禁見。(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謝亞軒(後)及飆車共犯黃佑呈(前)均遭檢方聲押禁見。(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據悉,謝、黃警詢時供稱,2人的車都是以每月3萬4千元向租車公司租來,當時各駕一車準備一起去吃晚餐,沒有競速。謝辯稱,因車子方向盤失靈,又要閃躲安全島才會失控。
警方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等資料,發現有酒駕前科的謝男明知無照,仍在下班尖峰時段,在南京東路上疾駛,造成3人死亡,認為謝可預見會發生事故將造成傷害,結果真的發生交通事故,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移送,同時將出借黑色轎車的20歲趙明緯、出借白車的21歲呂韋霆,以及同樣涉無照駕駛白車在前方競速的黃佑呈用共犯身分送辦。